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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

  紧盯学习教育,坚持做到学习认识到位强化责任担当,坚持做到对照查摆到位,下面是由百味书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“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”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【一】

 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,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,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,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“三个规定”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。

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

 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,落实制度要求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“三个规定”内容,认真领会精神,充分认识“三个规定”重大意义,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,加强自我约束,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,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、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,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。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和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的文件要求,每位干警都签订了《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、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》,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不当接触,影响公正办案,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,形成制度约束合力,确保铁规发力、制度生威。

 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,争取多方支持。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“两个规定”精神,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,带头自觉遵守“两个规定”。通过法院官方网站、微博平台发布“两个规定”相关内容和举措,扩大社会影响力。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,公开举报电话,设立监督岗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“两个规定”监督,促进“两个规定”全面贯彻落实。

 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,如实全面记录。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、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,根据规定建立、落实相关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,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,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、亲属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,要求干警全面、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;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、说情、打探或过问案情的,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,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,并如实记录,做到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,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。

 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,守住规定红线。一方面,从法院内部、从干警自身做起,加强司法作风建设,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,真正做到“讲纪律、守规矩”,不折不扣地抓好“两个规定”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,不违规讲人情、干预办案,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。另一方面,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,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,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,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、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“两个规定”的情形,一经查实,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,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。

  经过认真学习,加大宣传力度,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“两个规定”的情况,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、插手案件处理情况。

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【二】

  2020年“五一”假期刚过,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“三个规定”,开展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,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,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“三个规定”进行监督。

  “三个规定”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、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,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“净化器”、保障公平正义的“安全阀”、保护检察人员的“护身符”。持续抓好“三个规定”执行,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,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,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,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。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,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,是职责所在、使命所系。

  检察人员,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、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“三个规定”的重要性和严肃性,带头执行落实“三个规定”,将其作为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基本要求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、打招呼,甚至干预司法、插手案件等行为,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,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。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,无论什么人,无论职务高低、亲疏远近,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。这样做,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,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。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,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,“找不找人”“托不托关系”结果都是一样的,过问或者不过问,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。

  当然,检察机关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,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。在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同时,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、检务公开程序、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,了解案件办理情况。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,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、认真落实。

  持续深入抓好“三个规定”落实,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,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。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,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,规范司法行为,提高案件质量,坚持司法公正,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,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、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。

  当前,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,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、对司法公正的期待、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。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,持续抓好抓实“三个规定”的执行,坚守公平正义、司法为民的初心,努力实现法治昌明、“海晏河清”。

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【三】

 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,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,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,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“三个规定”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。

 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,落实制度要求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“三个规定”内容,认真领会精神,充分认识“三个规定”重大意义,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,加强自我约束,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,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、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,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。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和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的文件要求,每位干警都签订了《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、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》,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不当接触,影响公正办案,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,形成制度约束合力,确保铁规发力、制度生威。

 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,争取多方支持。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“两个规定”精神,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,带头自觉遵守“两个规定”。通过法院官方网站、微博平台发布“两个规定”相关内容和举措,扩大社会影响力。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,公开举报电话,设立监督岗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“两个规定”监督,促进“两个规定”全面贯彻落实。

 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,如实全面记录。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、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,根据规定建立、落实相关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,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,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、亲属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,要求干警全面、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;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、说情、打探或过问案情的,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,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,并如实记录,做到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,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。

 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,守住规定红线。一方面,从法院内部、从干警自身做起,加强司法作风建设,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,真正做到“讲纪律、守规矩”,不折不扣地抓好“两个规定”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,不违规讲人情、干预办案,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。另一方面,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,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,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,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、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“两个规定”的情形,一经查实,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,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。

  经过认真学习,加大宣传力度,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“两个规定”的情况,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、插手案件处理情况。

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【四】

 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“三个规定”和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、落实“两个维护”“四个意识”的重要表现,将“三个规定”《实施办法》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,坚持“四个到位”,狠抓贯彻落实,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。

 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

  深刻认识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,切实加强对“三个规定”及《实施办法》的学习宣传。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,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,领会精神实质。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,使全体干警了解、熟悉、掌握具体规定内容。二是对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典型案例,及时通报,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,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,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。三是组织“三个规定”《实施办法》知识测试,采取闭卷形式,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,认真作答。通过考试,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,达到了以考促学、学以致用、知行合一的目的。

 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

  加大对“三个规定”的贯彻执行力度,不断强化责任落实,一是签订责任书。结合实际,制定《严格遵守“三个规定”“一个办法”责任书》,将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,进一步落实责任,明确具体要求,增强可操作性,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、记在心中,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。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、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“三个规定”《实施办法》的监督,进一步推动“三个规定”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。

 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

  充分利用“两微一端”、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,发布“三个规定”《实施办法》相关内容和举措,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,扩大了社会影响力。设立举报箱,公开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“三个规定”《实施办法》的监督,为贯彻 “三个规定”,促进依法履职,营造了良好氛围。

 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

 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。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形,全面如实记录留痕,建立台账,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,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。加强监督检查机制。政治部定期对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,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。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开展抽查检查,对关键部门、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,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,对落实“三个规定”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。

关于三个规定自查自纠剖析材料范本【五】

 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,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,我院为确保《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(简称三个规定)贯彻执行,使“三个规定”落地生根。

  一、制定相关制度。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,分层次集中学习“三个规定”内容,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,并结合工作实际,进行了学习讨论,交流了学习心得。“三个规定”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, 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“防火墙”,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,杜绝请托说情,防止办理权力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。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,按照上级要求,每季度向政法委、市检察院报告“三个规定”落实情况,形成制度约束合力,确保铁规发力、制度生威。

  二、注重记录报告,确保执行到位。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、如实的记录,做到“一案一记录”,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、通报批评,要求案件承办人、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、插手、过问案件的情形(包括拒绝情况)进行如实登记,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、插手、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,做到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。

  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制度执行到位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。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1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进行全方位、无死角的检查,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“三个规定”记录档案,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、检察人员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形,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。同时,在监督检查过程中,密切关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要求在执法办案中,抵住诱惑、守住底线、经得起考验,切实防止司法干预。

  四、加强纪检监察,守住规定红线。一方面,从我院内部、从干警自身做起,加强司法作风建设,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,真正做到“讲纪律、守规矩”,不折不扣地抓好“三个规定”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,不违规讲人情、干预办案,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。另一方面,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,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,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形,一经查实,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,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。

  截至目前,我所办案件中,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、作批示的情况,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。

  强化学习教育,确保思想认识到位。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,确保将“三个规定”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。一是全文学习传达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内容。二是组织学习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、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、处置工作规程》以及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<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>的实施意见》。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“三个规定”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“三个规定”的各项具体要求,确保干警对“三个规定”的思想认识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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