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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娜工作室涉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?品牌方回应:无虚假宣传

近日,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、谢娜(上海)影视文化工作室等公司被起诉,原告为范某,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,审理法院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。据悉,2019年,谢娜担任了安琪酵母旗下品牌代言人。

随后,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就“谢娜工作室涉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”一事发文回应称,谢娜代言的产品质量合格,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。谢娜也对产品尽到了审查注意义务,不存在任何的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。

声明也称该案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,有关事实的认定和处理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。对于损害公司及代言人谢娜形象和品牌名誉的行为,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责任的权利。

有律师表示,明星作为公众人物,如对其代言的产品不加以认真考察,盲目代言,一旦产品涉及虚假宣传或出现质量问题,其代言人和背后的工作室将会和商家承担连带责任;如果查实代言人明知虚假广告而代言或明知是骗局而代言,还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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